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部委托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组织专家对2019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水厂铁矿”等11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11个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10-66558310
  电子邮箱:jyang@mail.mnr.gov.cn
2020年4月17日
                                
      
游客,具体内容回复可见:回复

内容转自:中国自然资源部
分享至 : QQ空间
收藏

2 个回复

倒序浏览
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