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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某企业为啤酒制造行业,目前配套20台1.7t/h燃油蒸汽锅炉,2台1.7t/h燃沼气蒸汽锅炉,现在企业要将锅炉更换为7台4t/h燃天然气锅炉、2台2t/h燃天然气锅炉,2台1.7t/h新型燃沼气蒸汽锅炉,效率和性能相较旧锅炉高,产生的污染物总量减少了,另配套燃气管道工程,从厂外市政管道接驳至厂区锅炉房,这种情况需要重新办理环评吗?
如果不需要办理环评,那需要办理哪些环保手续?
回复:
   您好。
如更换锅炉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建议按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中的“改造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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