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网友咨询:
   您好!
我公司计划新购置一台属于III类射线装置,我们已知悉需进行环评扩建及对设备需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但在申领过程听闻需安排使用人员到指定的机构进行培训及考证,而考取的证件作为申领许可证的其中一个要素,故是否可提供相关的培训机构信息?
相关培训过程是怎样的?
以及培训对象应该是哪些人员?
回复:
   您好。
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9号,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无需参加集中考核,由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组织考核。
生态环境部已针对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知识组织编制了参考试题库及考核规则,并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http://fushe.mee.gov.cn/)和辐射安全培训微信公众号(“辐射安全培训”)公布。
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在参考题库中按照考核规则选取题目难,对本单位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的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分享至 : QQ空间
收藏

0 个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