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你好,我司主要从事蓝牙音箱外壳、充电器外壳生产,生产工艺是:塑胶外壳--喷油--烘烤--检验--丝印--包装--出货,其中年用到水性油漆和水性油墨一共才6吨。
请问根据2021版的管理名录要求,我司是否可以豁免环评?
回复:
您好!项目如仅使用水性油漆、水性油墨进行喷油、打印,使用电能进行烘烤,且产生的少量生产废水、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试行豁免一批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如涉及其他生产工艺或设施的,还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四条有关“建设内容涉及本名录中两个及以上项目类别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的规定,对照相应行业,按照等级最高的确定环评类别。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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