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企业生产产品为无人监测船,属于一种智能设备。
主要工艺是外购非金属船体与智能设备组装,企业本身不生产船体,相当于外购船进行改装成智能无人船,项目主要是进行智能设备的加工和生产,生产工艺简单组装,焊接、清洗等。
请问船体的改装是否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73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造船?
还是应该属于73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其它?
是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还是报告书?
回复:
您好。
本项目建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专用设备制造业”的相关要求确定环评类别。
如仅涉及所述工艺,且不排放生产废水和挥发性有机物,建议按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中的相关规定,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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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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