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项目属于景观灯生产制造,行业代码为C3879照明灯具制造,主要生产工艺为铁板——切割——机加工(钻孔、攻牙、折弯等)——焊接——打磨——喷粉——固化——产品。
其中喷粉使用树脂粉年用量约为8吨,固化使用烤箱(能耗为电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名录未做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请问该项目是否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使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进行环评豁免?
回复:
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规定,该项目如不属于《名录》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情形,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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