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您好,现我公司拟建设计算机键盘生产项目,生产原料为PVC、ABS塑胶料、色母等,生产工艺为“烘料-注塑-镭雕-焊锡-组装-包装-成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项目属于“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78 计算机制造391”,由于项目不属于“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使用有机溶剂的;有酸洗的以上均不含仅分割、焊接、组装的”,是否豁免环评?
回复:
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四条有关“建设内容涉及本名录中两个及以上项目类别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的规定,该项目还涉及注塑工艺,建议按照《名录》第53项“塑料制品业”的“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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