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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我公司是一家皮革鞣制加工企业,以蓝湿皮为原料加工成鞋面皮和汽车座椅革。
我公司在计划以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蓝湿皮皮屑作为原材料,加工生产成绝缘材料,自行利用此部分危废,有部分外售给其他厂。
蓝湿皮的皮屑三价铬含量为3-5%,无六价铬。
我看到危废名录写的该类项目是豁免的,无需按危废管理,这样子的意思是不是不用写环评了?
如果要做环评是做报告表还是报告书呢?
这些问题我也问过当地环保局,当地环保局也没答复我,所在我才在这里提问的
回复:
   您好!
所述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101项中应编制报告书的项目,具体请径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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