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网友咨询:
   你好,领导:
      企业A与企业B于2009年分别办理了环评报告表并通过环保验收,两家公司隔一马路,由于企业A是主营公司与企业B于2015年合并,并通过市商务部门复函。
由于企业A环保意识薄弱,未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请问根据当前环保政策文件,企业A是否需办理扩建环评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回复:
   您好。
如仅涉及经营主体变化,无需重新办理环评手续,原项目环评批复继续有效。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分享至 : QQ空间
收藏

0 个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