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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酷又会撩   /  2022-8-10 21:11  /   0 人收藏

网友咨询:
   企业应何时如何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如错过申报登记时间,能否后补?
回复:
   您好,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废物申报的有关要求,上年度危险废物实际产生量10吨以上的单位应于每年3月15日前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其他产废单位在每年首次转移危险废物前,完成申报工作。
如超过申报时间未完成申报的,应及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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