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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J   /  2022-8-10 21:11  /   0 人收藏

网友咨询:
   现有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配件的生产,主要工艺为剪板、冲孔、CNC加工/铣边、打磨焊接等机加工工艺,技改项目拟增加超声波清洗工序对部分工件进行清洗(主要为去除油污),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技改后除了设备产生噪声和污水处理设备增加污泥的产生(由危废单位回收处理),无其他新增的污染物。
问:这种技改项目可以根据豁免名录和省环评改革文件,可以豁免处理吗?
回复:
   您好,项目仅新增超声波清洗系统,且废水不外排,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可以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中有关规定,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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