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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505965233   /  2022-8-10 21:12  /   0 人收藏

网友咨询:
   项目成品是混凝土外加剂,使用的原料母液是混泥土奈系减水剂,聚羧酸和葡萄糖酸钠以及自来水搅拌,项目属于物理反应,不产生废水和废气。
是否到豁免的要求。
回复:
   您好,该项目如不产生化学反应,无废水、废气产生,基本不产生环境影响,可按照《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粤办函[2020]44号)有关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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