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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试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需要做报告表;饮料制造有发酵工艺和原汁生产的需要做报告表。
接触的一家饮料生产企业,主要工艺是调配-高温灭菌-灌装,则饮料生产无需编制环评报告。
但其设置了一个配套实验室用于检测产品的微生物、理化性质等,使用了异丙醇、乙醚、乙醇、盐酸等溶剂,年使用量较小,那么,请问其配套实验室是否要做报告表?
名录里的专业实验室是否包括生产企业的配套实验室?
回复:
   您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98项“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中,“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项目编制报告表,“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若仍有疑问,请通过部长信箱或环评咨询平台等方式,径向生态环境部咨询。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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