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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三类辐射装置已经取得豁免,更换外观(屏蔽仓)和防辐射机构,是否需要重新办理豁免?
回复:
   您好。
已经取得豁免的射线装置须按照豁免备案表上备案的内容使用,不得随意更改外观或者(屏蔽仓)等相关内容。
其余但凡涉及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的,须依法办理辐射安全许可。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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