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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的通知粤环办函〔2021〕97号中,标签尺寸规格为: 10cm*10cm,而在危险废物设施和包装识别信息化标识之前,原来的标签尺寸有20*20cm、10*10cm,分别是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的危险废物标签、系挂于袋装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那按照粤环办函〔2021〕97号进行包装识别信息化标识后,尺寸是统一使用10*10cm的吗?
回复:
   您好。
目前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未明确规定危险废物标签的尺寸规格。
企业可根据危险废物容器或包装物的容积大小,设置适当规格的标签尺寸,但不得影响其内容的识别和阅读。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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