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网友咨询:
   我司是一家从事生产易拉盖的企业,在注封口胶工序中,现产品质量要求较高,为防止断胶和缺胶的情况,需对注封口胶工序进行技术改造,增加用水对过滤网定期清洗。
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实现零排放;本次技改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且不会产生生态环境影响。
可否按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版)》中“第58项改造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且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的规定,不需进行办理环评手续。
回复:
   您好。
如项目变动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建议按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中的“改造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分享至 : QQ空间
收藏

0 个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