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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我公司收集利用废矿物油生产基础油,产出的基础油部分外售,部分用于调和生产润滑油(调和工序有污染物产生)。
因市场销售不佳,我公司拟停用并拆除调和车间生产线,产出的基础油年全部外售。
请问是否需要做环评?
应如何完善环保手续?
回复:
   您好!
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均未发生变动,仅停用或拆除调和车间生产线,则无需重新环评,但应及时更新排污许可信息。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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