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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现有一企业采用外购废铝+铝锭入炉融化、打渣、精炼后注入深井冷却成型生产铸棒,请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中:1、“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延压加工业中的有色金属合金制造324“”;2、“三十、金属制品业中的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3、“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的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
项目的特点与这三者似乎都可以对应上,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书)时应对应哪个名录?
或是三者判定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最高级别?
请予以解析,谢谢!
回复:
   您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四条,建设内容涉及名录中两个及以上项目类别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根据所述信息,建议按照“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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