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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项目利用工厂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塑料、废木料、废布料,经破碎、分拣得到主要产品为塑料颗粒、木料颗粒,主要生产设备为破碎机、抓机、磁选机,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废料-金属分离-塑料空分-木料空分-尾料收集,请问按照环评分类名录,该项目是属于环评分类名录“四十七、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103”?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还是属于“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非金属废料 和 碎 屑 加 工 处 理 422”由于项目是仅分拣、破碎的,豁免环评。
回复:
   您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若项目仅涉及物理性分拣、破碎,则不纳入环评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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