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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某经济开发区食品加工产业园拟新建1500t/d 工业废水预处理站,食品加工废水经隔油、气浮、混凝沉淀等预处理工序达到接管标准后,接管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预处理站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请问领导,该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是属于环评报告书、报告表还是登记表类别?
回复:
   您好!根据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95项“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类中,“新建、扩建其他工业废水处理的(不含建设单位自建自用仅处理生活污水的;不含出水间接排入地表水体且不排放重金属的)”项目应编制报告表。
建议您结合项目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类型 、处理能力等,结合第95项相关规定,进一步判别环评文件类别。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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