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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部委托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组织专家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四川省四川盆地龙会场天然气开采”等12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12个《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10-66558310
  电子邮箱:jyang@mail.mnr.gov.cn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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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转自:中国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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