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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企业使用大豆油墨进行印刷,年使用量约6吨,根据大豆油墨的检测报告,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含量为0.3%,符合《油墨中可挥发型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中表1 油墨中可挥发型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 单张胶印油墨≤3%的要求。
属于低VOCs油墨。
是否可以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39 印刷 年用低VOCs含量油墨10吨以下的印刷除外 豁免环评。
回复:
   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规定,项目如未纳入《名录》,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 回复时间: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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