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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在2015年之前审批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尚未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还需要进行环保验收吗?
还需要备案吗?
回复:
   您好!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编制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不需要开展自主验收。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 回复时间: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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