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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我是广东省一家环境检测公司,接受企业日常废水、废气等年度检测委托,由于业务繁忙,想咨询一下是否可以采测分离,即采样工作由一家检测机构完成,实验室分析由另一家检测机构完成,是否可行?
有没有政策支持?
要注意什么问题?
回复: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描述,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第十五条 ,有分包事项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对分包方资质和能力进行确认,并规定不得进行二次分包。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就分包结果向客户负责(客户或法律法规指定的分包除外),应对分包方监测质量进行监督或验证。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 回复时间: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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