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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wq120   /  2020-9-29 08:31  /   0 人收藏

请教各位大神,项目类型:机加工项目;疑问工段:抛光;环评描述:抛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除尘器+15m排气筒派排放;实际情况:小型抛光机,使用移动式除尘器(一个可移动除尘箱+可移动收集罩,类似行李箱加个集气罩)处理后排放(无排放管道),根据铭牌显示除尘效率99.9%。请问,这种情况,是否界定为有组织变为无组织,向坏发展,能否通过验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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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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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移动式的收集效率低;2、处理效率99.9%感觉有点夸大了;3、都是提倡变无组织为有组织;你这个可是抛光;如果其他的(切割下料等)产尘少的这样无组织就无组织了;4、现场你看过吗,实际效果能收集起来处理吗,周围散落的尘名不明显、多不多?    5、我觉得要让他整改,强行开会    估计专家也会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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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变无组织这一条就必须整改,处理效率及排放达标情况得看实际监测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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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是密闭设备,否则不建议逆向变更,有组织变无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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