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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根据最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咨询如下问题:
一、对废物代码900-999-49的描述,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物理危险除外)的危化品,在废弃时均属于危废?
二、对如R32、R114、R407C等制冷剂,其成分属于危化品目录内。
其容器在使用后内部已无制冷剂,是否也属于危废?
回复:
   您好,根据现行管理要求,拟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或排出有毒气体,需经稳定化预处理的,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废弃危险化学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经过稳定化预处理后,应依法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纳入危险废物管理。
不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排除危险特性的废容器,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 回复时间: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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