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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bot   /  2020-10-1 08:31  /   0 人收藏

想问下,如果仅企业名称变更(即原先A在此地块做了环评,目前要转让给B),其它地址和工艺均保持不变,是否需要重新做环评,如果不需要,哪个文件上有支撑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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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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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依据不知道 不过你可以问问 需要重新做的依据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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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这种工商变更,一般将有关变更情况向原审批部门及负监管职责的下级环保部门报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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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需要,环评法中有规定需要重新做环评的几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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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你可以直接问问环保局,建设单位变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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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更名通知的,应该去环保局备案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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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出个 建设主体变更的说明   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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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只要到环保局做个名称变更说明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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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单位名称变更的文件作为附件,说明情况即可,不需重新做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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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貌似有一个回答有关问题的答复,说了只变更经营单位的话,不用重新做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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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咱也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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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用,不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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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重新做,前一段时间公众号有个复函的,你可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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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去工商部门换经营许可证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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