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文件的要求,我厅对《汉阴县鹿鸣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黄陵县南川二号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陵县南川二号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宝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陕西省商南县汪家店钒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彬长大佛寺矿业有限公司大佛寺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汉阴黄龙金矿有限公司汉阴县黄龙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榆林榆阳区三台界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商南祥宝矿业有限公司商南县湘河钒矿区大泉矿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神木县泰华煤业有限公司神木县泰华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榆林市榆阳区常兴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子长县中达焦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子长县中达焦家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省自然资源厅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
联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邮编:710082
联系电话:029-84333043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月21日
           
游客,具体内容回复可见:回复
       转自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公示信息
分享至 : QQ空间
收藏

0 个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