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主要生产车用尿素,原料尿素颗我司主要生产车用尿素,原料尿素颗粒与自来水,经过高速均质后分装即为成品。但在与尿素搅拌前,自来水需经过纯水制备系统进行制备纯水,从而会产生少量的浓水,浓水可作清净下水进行排放。
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44“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当中的废水是特指生产性废水吗?主要想咨询,纯水的设备中产生的浓水属不属于名录上说的废水?不知道这类型的项目是否纳入环评管理。
【答】:根据咨询信息,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说的废水。
来源: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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