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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根据相关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受理的环评文件要进行受理公示和审批前公示,请问是否有明文规定在受理公示时间结束后方可进行审批前公示?
回复:
   您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均未规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须在受理公示结束后开展。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 回复时间: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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