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 wbf788286   /  2020-12-30 00:00  /   0 人收藏

网友咨询:
   我司新建环评批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扩建环评  分局  批了废机油并取得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正在办理  市局 审批的改扩建环评(全厂分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机油变更为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其他危险废物类别),据了解,不同部门审批的环评不能一起验收!问:我司是否可以跳过扩建环评不验收,直接验改扩建环评?
回复:
   您好!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第十八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一般而言,一个环评对应一个验收,不可以跳过某项环评。
请您司携带具体资料向环评审批部门进行窗口咨询。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 回复时间:2020-12-30
分享至 : QQ空间
收藏

0 个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