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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跨市天然气管线应急预案备案需提交什么材料?
企业可以自己组织开会吗?
参会人员有没有要求,还是否需要向沿线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备案?
回复:
   您好!根据规定,跨市天然气管线应急预案应在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可在广东省环境风险源与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平台注册提交有关材料,备案过程有关要求请参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
行)》(环办应急〔2018〕8
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的通知》(粤环〔2015〕99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 回复时间: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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