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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公告》(粤环发[2020]2号)明确“决定在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但附件中列出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国家标准,是否只要列入公告附件的国家标准、不考虑其所属行业(非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均需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回复:
   您好,列入公告附件的国家标准要按要求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如公告发布后,国家新颁布了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标准,也要按照公告要求执行。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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