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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您好!项目原本生产工序是将采购的合金铝材经过除油清洗→卷涂或片涂→烘烤→五金加工→包装成品,原本通过环保验收的有两条片涂线,一条卷涂线,以及配套的清洗线,原材料用量为10000吨合金铝材,100吨油性涂料;现在由于业务需要将两条片涂线拆除替换为一条新型卷涂线,其他工艺不变,原材料变为6000吨合金铝材,5000吨马口铁,1000吨镀铬铁,水性涂料20吨,油性涂料80吨,生产工艺变为铝卷、马口铁、镀铬铁→除油清洗→卷涂→烘烤→五金加工→包装成品,技改前后废水的产生量不变,除油剂用量不变,且由于用水性涂料替代了一部分油性的,VOCs产生量减少,请问是否适用《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中第58项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且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改造项目呢?
是否需要做技改环评呢?
当地环保局说不确定,建议我们向省厅咨询
回复:
   您好!该项目仅变更部分原材料,如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可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范围的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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