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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行业,(1)新增、扩建日处理10万吨及以上城乡污水处理;新建、扩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的,编制报告书;(2)新建、扩建日处理10万吨以下 500吨及以上城乡污水处理的; 新建、扩建其他工业废水处理 的(不含建设单位自建自用仅 处理生活污水的;不含出水间 接排入地表水体且不排放重金属的)的编制报告表;(3)其他(不含提标改 造项目;不含化粪 池及化粪池处理 后中水处理回用; 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的填报登记表。
请问,工业废水处理项目技改工程,不涉及扩建,如不构成重大变动,是否不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如构成重大变动,请问是何种环评形式?
回复:
   您好!如该工业废水处理项目尚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执行《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有关规定;如已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结合技改具体内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95项“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规定,判定环评类别。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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