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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本项目原有工序为 开料--机制加工--抛光--成品。
现需增加“五金研磨工序”,利用石子,研磨液,自来水对产品进行研磨,该工序产生的研磨废水由有资质公司回收处理,不外排。

回复:
   您好。
如仅涉及所述工艺,可按照《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的精神,豁免本项目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依法依规处理处置研磨废水,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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