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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 言
岩土工程是土木工程的重要分支,是土木工程中研究岩石、土及岩土中水的一门工程技术或技术科学。而岩土工程勘察则是岩土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是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文件的活动。GB 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版)》对《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作了如下描述,即通过野外勘察获得第一手勘察数据,在此基础上进行整理、统计、归纳、分析和评价,提出工程建议,形成一套系统的、为工程建设服务的勘察技术文件。由此可见,《报告》是工程建设最主要的依据。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工程监理人员应该熟悉《报告》并依据《报告》的结果进行监督及查证。然而,在实际监理工作中,有些监理人员只注重基本工程项目的验收结果,轻视《报告》在工程监理中的作用,因而造成工程的隐患及浪费。本文以国家规范为准绳,以实际工作经验为依据,重点分析了监理的现状及《报告》的重要性,并总结了《报告》的解读方法,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在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基础上降低施工成本。
1 《报告》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
岩土工程勘察是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的前提和基础性工作,在工程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GB 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版)》中的第一个强制性标准条文强调了“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原因在于我国仍有一些工程不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就进行设计和施工,最终引起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严谨的勘察报告能正确反映场地和地基的工程地质条件,并结合工程设计、施工条件进行技术论证和分析评价,提出解决岩土工程问题的结论和建议。如果参建单位忽略《报告》的结论和建议,随意地进行大填大挖、加载卸载、蓄水排水等工程活动,那就必然会改变原有场地的动态平衡,一旦控制不好,就会导致灾难的发生。实践证明,不论是设计单位设计工程方案,监理单位编制监理规划及部分实施细则,还是施工单位编制深基坑或桩基础等专项方案,都应采纳和引用《报告》的成果资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方案的设计、编制和审核。
2 在勘察工作中开展专项监理的现状
勘察工作质量的好坏会对工程建设产生深远影响,因此我国针对岩土工程勘察制定了专项监理要求。但在实际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开展专项监理的项目并不多,往往由勘察单位自身控制勘察质量,形成勘察报告并通过勘察设计审查后直接用于工程建设。在目前的工程建设中,作为五方责任主体之一的监理单位,其工作重心还是放在施工阶段的监理,很少涉及勘察阶段和设计阶段的监理。也就是说,监理人员只能看到勘察单位的工作成果,并不知晓这一成果的来历。在质量责任终身制的今天,无论哪一方面出现难题,作为项目的共同参与者都要共同去担负。因此,监理人员只有掌握了《报告》的勘察过程及方法,理解了其成果及建议,才能在土方开挖、降水排水、基坑支护、地基处理、浅基础与桩基础等的施工前充分做好预控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施工风险及后期隐患。
3 监理对《报告》的态度及其成因
根据笔者多年的监理实践,得出了监理对《报告》的态度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1)在进场之初不主动向建设单位提出提交勘察报告的要求;
(2)在监理工作开始前不仔细研读勘察报告;
(3)在执行监理任务中若遇到地质问题,不是采用报告中的结论和建议去解决问题,而是直接打电话请勘察人员到现场解决,从而错失了解决问题的良机。
由此看来,多数监理人员对勘察单位的出具的《报告》重视不够。究其原因,主要归纳为以下5点。
(1)多数监理人员没有系统地接受《土力学》《地基基础》等专业课程的学习,对GB 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版)》知之甚少,无法解读勘察报告中列明的图表和参数。
(2)多数监理人员认为勘察报告主要是为设计服务的,若出了岩土问题,也主要由勘察单位担责,与监理无关。
(3)勘察单位的部分《报告》内容不完整,试验数据不全,个别报告还抄袭照搬邻近项目;得出的结论和提出的建议与土方开挖或实际施工时遇到的地质问题不相吻合;若监理提出疑问,则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
(4)部分勘察报告涉密或存在不宜公开内容而导致监理无法查阅相关资料。例如,部分住宅建在老工业区,地下水和地下土存在严重污染,开发商为了避免影响房屋销售,担心资料外泄,不信任监理,提供给现场的资料非常有限,监理人员拿不到全面完整的勘察报告。
(5)部分勘察报告内容繁多,监理人员无心阅读,仅作为检查用的资料,未真正地用到实处。
4 解读勘察报告的方法
读懂并掌握勘察报告的内容,是每一名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的业务能力。解读勘察报告必须经过以下4个阶段。
4.1 审查勘察报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采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勘察报告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阶段的监理人员拿到勘察报告以后就要对其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勘察报告是否盖有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报告审查合格专用章,是否有勘察单位的公章和勘察资质印章;
(2)勘察报告是否有勘察单位专业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印章,是否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等。
如果以上审查内容齐全,即可确认为是合格的勘察报告;如果存在漏项,就要找相关单位补齐,补齐确认后方可作为合格勘察报告使用。另外,印章及证书等是否真实有效,可通过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查询确认。
4.2 掌握场地地层及相应岩土力学参数
  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目的之一就是查明建筑范围内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和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因此,监理人员拿到勘察报告之后,必须要勘察并掌握场地各岩土层的结构特性及其相应的岩土力学参数,包括岩土的应变、强度和稳定性,这关系到建筑基础的安全和稳定。只有掌握了场地各岩土层及其相应的岩土力学参数,才能在后续的钎探验槽、地基处理、桩基施工、浅基础施工等工程监理过程中,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4.3 掌握场地地下水情况
场地地下水对工程建设影响较大,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1)为了疏干基坑内的地下水,得到便利安全的工作面,经常采用降排水措施。但降排水措施会使水位急剧变化,可能导致周边场地建筑物下沉开裂;在形成水头差的条件下,可能导致基坑侧壁和底部土体不稳定,进而形成坍塌等安全事故。因此,监理人员在阅读报告时要关注地下水初见水位及稳定水位的埋深情况,并密切观测其变化。
(2)水的流动和渗透会引起岩土变形。当水的渗透力过大时,会引起岩土颗粒或岩土骨架的移动,导致土层剥落、地面隆起、细颗粒被水带走等流土、流砂或管涌现象,使基坑和地基发生破坏,从而引发工程事故[1]。因此,监理人员在阅读报告时要关注水在不同岩土层的渗透系数和岩土的颗粒大小及组成成分。
(3)当基坑尤其是深基坑下存在承压水时,若开挖基坑,势必会减小覆盖在含水层上不透水层的厚度。如果承压水顶裂基坑底板,就会导致基坑突涌,如2016年杭州地铁事故就是基坑突涌造成的。因此,监理人员在阅读勘察报告时要关注基坑土层附近有无承压水及水头高度。
(4)地下水腐蚀混凝土结构及钢筋是一项复杂的物理化学过程,对建筑材料的耐久性影响很大。水土腐蚀性对桩基础或锚杆防腐设计以及基础保护层厚度的确定产生重要影响。若个别项目如采用地下水作为混凝土结构的养护用水,则更要注意其防腐要求。因此,监理人员在阅读报告时要关注水土的腐蚀性评价报告。
(5)抗浮设防水位对纯地下室或地下广场影响巨大,涉及基坑降水方式及降水周期长短,影响着抗浮锚杆、抗拔桩或压重堆载的设计及施工,并对工程造价产生较大影响。因此监理人员在阅读报告时要注意抗浮设防水位应设置为场地的最高水位,而不是勘察期间的实测水位。
如果没有地下水,很多岩土工程事故都不会发生,在实施过程中也就不必考虑上述问题。因此,监理人员必须要掌握了解场地地下水的类型、渗透性、地下水位、水土腐蚀性及抗浮设防水位等,在审核专项方案时,务必注意实测数据要与勘察报告提供的数据相符合。
4.4 研读勘察报告中的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内容
一般来说,与岩土相关的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监测等都能在勘察报告中找到相关的参数及依据。这得益于勘察单位根据勘察揭露的场地水文及工程地质条件并结合拟建项目的设计要素进行的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其内容主要包括:对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对特殊性岩土的评价;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评价;对岩土工程参数的分析;对地基基础方案的分析;根据工程需要对基坑工程的分析;对其他岩土工程相关问题的分析和评价。除了研读勘察报告中的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内容以外,监理人员还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场地稳定性及适宜性评价中应注意场地是否存在液化土层,饱和砂土液化对工程的抗震影响较大,如果场地存在液化土层,就要确定设计方案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抗液化措施,若没有相关的抗液化设计方案,则应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补充抗液化措施,并后续的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工作。
(2)详细阅读并掌握地基基础方案,明了该项目所采用的基础形式及管控要点。若是天然地基,应知道持力层位于哪个岩土层,设计基底标高处是否存在其他岩土层,基槽开挖时是否存在超挖;若是桩基础,应知道桩端持力层位于哪个岩土层,该持力层在报告中大致的埋深情况,大致桩长是多少,并加强局部异常地段的监管工作;若是复合地基,应知道复合地基桩间土及桩端持力层各选哪层,桩间土是否存在超挖换填情况。
(3)基坑工程分析评价应明确项目是否存在深基坑。个别监理人员认为只要开挖深度
掌握勘察报告中对岩土工程的分析评价内容,只表明了监理人员能读懂勘察报告,若要将勘察报告应用到实际监理工作中,还需要通过不同项目的磨炼并加以总结。例如,在审核土方开挖和降排水方案时,确定土方开挖的方式要结合岩土的性质和地下水位的高低;确定降排水的方式要结合地基土的性质、土的渗透系数、地下水赋存方式与补给来源等。
5 合理化建议
综上所述,《报告》在监理工作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解读及掌握《报告》的编制方法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此,笔者建议监理单位应做好以下事宜。
(1)监理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岩土工程师和勘察人员开展培训活动,通过不同项目的勘察报告,有针对性地向监理人员传授业务知识。
(2)参考工程施工中设计交底的做法,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人员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交底,明确解释勘察报告中的难点、疑点和要点,介绍项目前期勘察过程、原位测试、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免在风险性较大的深基坑、大型地下室及土护降、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阶段出现安全问题。
(3)监理人员在做好与岩土工程相关的基坑支护、桩基础等专项施工监理工作的同时,应系统地学习《土力学》《地基基础》等专业基础知识。
(4)监理人员在具备一定的岩土专业基础知识以后,应熟悉GB 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版)》,尤其是规范的条文解释,因为勘察工作主要是基于该规范及地方勘察规程而展开的。如果监理人员事先了解并掌握了该项目设计中采用的规范与标准,就能结合勘察报告,很顺利地开展基坑支护、土方开挖、降排水、桩基施工等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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