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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家具制造行业对油性漆有需求,位于珠三角,但是根据《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中“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共性工厂除外)”。
必须改使用水性漆才能报环评吗?
是否还有其他相符政策?


回复:
   您好,2020年12月29日,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2020〕71号),要求: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
国家于2020年发布《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于2021年2月1日起实施,标准对涂料中VOCs含量限值均有明确要求,请严格按要求执行。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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