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网友咨询:
   “法科达拉(厦门)包装有限公司惠阳分公司”以下称“本单位”,本单位原有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材料-发泡挤出-卷材-粘合/切片-片材-冲压-半成品-烧粘加工-包装,现因生产建设需要,为减少资源浪费,拟新增一条产线将本厂原生产工序当中产生的塑料边角料进行本厂回收,后回用于本厂生产工序当中,生产工艺为:塑料边角料-破碎-搅拌-加热挤出-拉丝冷却-造粒。
拟新增工序中不添加任何助剂或化学品,工序中的塑料边角料原料全部为本厂生产工序中产生,不存在任何向外界收购废料、回收料的情况,造粒之后的成品全部回用于本厂生产建设项目当中,不对外提供及销售。
请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施行后,本单位上述拟新增的造粒扩建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应当编制环评报告表还是环评报告书?
回复:
   您好!该项目建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85项的“废塑料、废轮胎、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分享至 : QQ空间
收藏

0 个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