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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企业有许多排放口,排污许可有监测频次要求,非主要排放口大部分都是每年监测一次,而环保税要求每季度申报,又要求每季度监测一次,大大提升了企业的监测费用负担,请问确切的监测频次以排污许可证为准还是环保税要求为准,如果以排污许可证为准,环保税申报又如何处理,请省厅领导给出明确答复,感谢!
回复:
   您好,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或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的监测设备,按照规定维护监测设施,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 回复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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