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的“5.3.5.3 如有多个排气源,可集中到一个排气筒排放或采用多筒集合式排放,并在集中或合并前的各分管上设置采样孔。 
”请问,此段话的描述是否也是包括在线监测系统也需要在排气筒合并前设置? 
比如说,设置2条处理规模和处理类别相同、烟气处理系统也相同的废活性炭再生线,烟气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拟将烟气合并一个排气筒排放,合并前会设备采样孔,可否在合并后只设置一套在线监测系统? 
还是说在线监测系统也要在合并前设置? 
回复: 
   您好。 
按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要求,每台焚烧炉宜单独设置烟气净化装置。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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