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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您好,企业计划拟进行食品粉剂生产线扩建项目,属于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企业外购柠檬酸、柠檬酸钠、黄原胶等原料,工艺流程为“称量-投料-研磨搅拌-分装-包装-检测-入库”,属于物理混合分装,不涉及化学反应,项目会产生设备清洗废水及粉尘,产能较原有生产线有所增加,且新增一个粉尘排放口,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属于生产能力增大30%以上,且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
但是,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十一、食品制造业 14-24 其他食品制造 149* 盐加工;营养食品制造、保健食品制造、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无发酵工艺的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分装的”类别。
工艺中研磨搅拌是否属于名录规定的单纯混合分装?
按照要求上述的变化是否需要开展环评工作,编制报告表?
回复:
   您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第24项“其他食品制造”业中单纯混合、分装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 回复时间: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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