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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是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的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华北地区地质调查、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相关综合研究工作,承担区域内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和监管工作,承担地质调查成果、资料和数据的社会公益**工作。
根据工作转型业务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我单位现面向社会招聘在职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社会在职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1.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岗位要求专业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2.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3.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考生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学风正派;
3.热爱地质调查事业,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相适应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和天津市关于接收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请填写《天津地调中心应聘登记表》(见附件1)、《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相关的学历学位、论文、获奖证书、有关资格证书、主要业绩成果和能力素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tjddzxrsc@163.com邮箱。要求将登记表和证明材料合成一个Word文档,邮件名称以“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学位+专业+应聘岗位序号”为主题命名。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工作经历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以邮件到达中心人事教育处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按照公开招聘公告中确定的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在中国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及我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采取百分制,以听取考生应聘陈述和答辩方式进行综合评价,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岗位综合素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中国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及我单位门户网站公布。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实施,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考察对象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受聘人员入职后按事业编制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关待遇。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福利待遇,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三)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和天津地调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并回复信息,因应聘者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 022-84112808
王老师 022-84112804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4号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文章来源:地调局天津地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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