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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您好,佛山南海大沥某旧汽车维修店(不到900平方米),有喷漆工序,2017年开始运营,由于不了解相关的环保政策,也没有人通知需要做环评手续,至今未做环保手续。
2021年元旦后大沥镇街环保过来贴了封条,停止生产,并要求做环评报告并报批。
但咨询后被告知查询2021年环评管理名录,企业是不需要做环评的。
同时咨询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告知该类以前没有完善手续的旧企业不应该按照新名录执行,要按照旧名录执行申报环评并报批。
但申报的话要按照新名录写,这就互相矛盾了,新名录是规定5000平方以上且含有喷漆项目才需要申报环评报告表,我们不到900平方米的小店。
请问我们该如何完善这个环评手续,是以什么类别进行?
麻烦回复一下,谢谢
回复:
   您好!建设项目申报环评手续,应执行申报时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121项,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名录》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通过“部长信箱”或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等方式径向生态环境部咨询。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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