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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挡住阳光   /  2022-8-10 21:11  /   0 人收藏

网友咨询:
   我司主要从事精密模具的加工生产,生产设备主要为CNC、镭射切割机、热处理炉、电焊机、抛光机、拉丝机等,于2020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由于疫情原因,仅有少部分设备进厂,未能完全投产进行环保验收,现在想新增超声波清洗工序,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想咨询:新建未能完全投产验收,新增超声波清洗工序能否办理扩建环评?
如果不能,该怎样办理环评手续?
回复:
   您好,如仅增加超声波清洗工序,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建议作为非重大变动纳入验收管理,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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