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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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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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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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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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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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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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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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与实际使用功能和规定的建设内容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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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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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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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包括单位的性质、行政级别、编制、人员数、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固定资产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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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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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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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能反映立项报告、规范、标准等的可靠性及时效性;资料、信息的充足性及其广度、数量的支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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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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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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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符合项目本身及投资效益和区域、行业发展、城市规划几方面为重点来说明项目建设的理由是充分、合理的,从而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应以能满足项目建设的主要建设条件为重点来说明项目建设的可能性;应从技术、工程、经济、环境等方案为重点来说明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其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需要:
1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2满足社会需求,获取经济利益的需要;
3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4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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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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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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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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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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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写明项目所在盟、市、区(旗、县)及周边街道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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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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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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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以表格的形式写明总建筑面积、层数、建筑总高、使用人数、床位数、
班级数、藏书量等;
2应写明建设项目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
3应写明建筑等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节能目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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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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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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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说明:
1项目所在地的法律、资源、气候、技术、资金、环境、社会、施工条件;
2城市消防及道路规划情况;
3场地周边的给排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配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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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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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入总资金及效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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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说明:
1项目投入总资金数;
2社会效益;
3环境效益;
4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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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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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
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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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方案的建筑民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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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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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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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从以下几方面说明:
1主要建设条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2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3采用标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4建设规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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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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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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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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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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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场地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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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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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与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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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清晰、准确表明项目所在盟、市、区(旗、县)及街道的名称和经纬度;以国家或地方独立坐标系表明用地位置的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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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土地权属类别及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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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述土地使用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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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改、扩建项目现有场地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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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表格的形式比较现有场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改、扩建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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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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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场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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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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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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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说明标高、坡度、降水量、日照、风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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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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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质、水文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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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说明建设场地的地质构造、地基承载能力、有无严重不良地质地段以及
地下水的类型、水位、涌水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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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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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建筑物与环境
|
应说明建设场地周边建筑物的类型、高度、风格及颜色,周边的环境是否
合适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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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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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或区域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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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说明建设项目是否符合项目所在地的城市规划或区域性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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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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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与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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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说明铁路、公路、道路的运输能力及通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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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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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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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说明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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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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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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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说明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对项目建设的支持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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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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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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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说明建设场地周边的给水、排水、供热、燃气、供电、通讯、道路等的
供应数量、质量、价格、道路级别现状及发展规划是否能满足项目建设的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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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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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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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说明征地、**、安置途径、补偿标准以及**安置所需投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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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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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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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说明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或五通一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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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建设场地条件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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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改、扩建项目或已取得选址意见报告书的项目,此部分内容可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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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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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条件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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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表格的形式对两个以上方案就土地权属类别、占地面积、地形地貌、
地质、地震、征地**安置、环境保护、道路交通、施工等等进行工程条
件比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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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
投资条件比选
|
应以表格的形式对两个以上方案就土地购置费、场地平整费、基础工程费、
场外运输投资、场外公用工程投资、防洪工程投资、环境保护投资,以及
施工临时设施费用等进行经济性条件比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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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推荐建设场地方案
|
推荐场址地理位置图应标明场地四周界址、各功能区、取水点、排污点、
供热点、供气点、供电点、通讯点等位置,以及与周边建筑物、设施的相
互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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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 目
|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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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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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指导思想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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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符合以人为本、绿色节能、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2应遵循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3应坚持环境治理设施“三同时” 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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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项目总体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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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前期已进行过规划设计方案招投标的项目,此部分内容应说明:
1招投标的组织机构名称;
2招投标的形式及招标文件编号;
3招投标的结果并附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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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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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布置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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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说明:
1平坡布置还是台阶式布置,主要建筑朝向;
2各功能区相对位置;
3主要出入口位置;
4业主对总平面各个区域的功能要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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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
规划设计方案概述
|
应从规划设计思想、原则、手法、风格、结构、空间、序列、节点等几方面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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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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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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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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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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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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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前期已进行过建筑设计方案招投标的项目,此部分内容应说明:
1招投标的组织机构名称;
2招投标的形式及招标文件编号;
3招投标的结果并附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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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建筑设计方案概述
|
主要应从建筑设计思想、原则、功能、安全疏散、保温节能等几方面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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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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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艺术与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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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应从建筑设计手法、风格、色彩、比例、尺度、符号等几方面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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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2
|
建筑特征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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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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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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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功能与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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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表格的形式详细说明各部分建筑的使用功能及面积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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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4
|
建筑物与城市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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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应从建筑造型、风格、色彩、层数与城市文脉的关系来描述建筑物与城市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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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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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与辅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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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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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布置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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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表格的形式详细说明:
1各层平面的功能划分;
2主要疏散楼梯、电梯的位置;
3业主对各层平面的功能要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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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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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
|
应描述土建工程的技术方案特点及要求,包括地基处理、基础的选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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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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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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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分别描述给排水、暖通空调、热能动力、电气等专业的系统形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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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
主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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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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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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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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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说明市政或区域给水、排水、供热、供气、燃气、供电、通风、空调等设施的具体配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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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建筑设计方案比选
|
应以表格的形式对两个以上的建筑设计方案就建筑艺术与风格、建筑特征与结构、建筑功能、建筑物与城市的协调及经济性进行比较确定推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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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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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筑物工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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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方案的主要建筑物工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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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 目
|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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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投资估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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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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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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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够满足编制投资估算深度的方案设计各类图纸和有关说明及表格等;
2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建设期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3其他有关规定及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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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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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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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应采用指标估算法,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一般土建及装修、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等工程费用,应以建筑面积或体积为单位,依据相应专业的投资估算指标或参考已建成的相近规模和建设标准工程的造价结算资料,并考虑价格变化因素进行估价;
对投资有较大影响的单项工程或无适当估算指标或相近规模和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结算资料的工程,应根据方案设计图纸计算主体工程实物工程量及主要设备材料数量,依据综合定额或概算定额进行估价。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应根据国家或当地现行工程计价规定估价。
|
12.1.3
|
表现形式
|
应符合国家发布的《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 1-2007)(中价协【2007】003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投资估算应单独成章,包括:封面、签署页、编制说明、投资估算汇总表、单项工程投资估算汇总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表等内容,格式应符合规定。其中:编制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范围、编制方法、编制依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有关参数及率值的说明、特殊问题的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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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
费用构成及其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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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设项目的估算费用构成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费用。其费用内容应全面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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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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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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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用于公共建设项目中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及道路、硬化、绿化工程;总图竖向布置及大型土石方等工程建设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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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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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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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用于公共建设项目中各种机电设备、专用设备、仪器仪表、工艺等设备的组装和安装及配线;配套的室外供热、供排水、供气、供电、通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工程的各种管道、配件和阀门等安装工程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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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3
|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
包括为建设公共建设项目而购置或制造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需要安装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器具、交通运输设备、备品备件等的购置费,设备购置费费包括设备本身的费用以及购置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等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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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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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包括:建设用地费(土地征用费、**补偿费、租地费用等)、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工程监理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生产准备费、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招标**服务费、设计文件审查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公用设施配套费等内容,若可获当地政府部门的减免,应作出说明并附依据。本项目不发生的费用可以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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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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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预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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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费中用于工程变更、洽商、一般自然灾害处理、工程缺陷修复、未预见的地下障碍物以及设备运输过程中由于超长、超宽、超重引起的运输费用增加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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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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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差预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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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费中为建设期间由于价格可能发生上涨而预留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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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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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
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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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建设期发生的应支付银行贷款、出口信贷、债券等的借款利息和融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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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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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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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于购买原料、燃料、备品备件,以保证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所需要的周转资金。非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不列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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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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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底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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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投产后正常生产需要在项目资本金中筹措的自有流动资金,该资金按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规定计算后列入总投资。非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不列铺底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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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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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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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表格,主要包括:投资估算汇总表、单项工程投资估算汇总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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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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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估算
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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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包括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入使用的全部费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将工程项目划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工程费用划分为: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并考虑预备费(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及流动资金(含铺底流动资金)等。
其中: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应以各自的单项工程投资估算汇总表的计算结果为依据计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应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表的计算结果计列;
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及流动资金(铺底流动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计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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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2
|
单项工程投资估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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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反映出建设项目中的全部单项工程内容,且每个单项工程应包括其全部单位工程项目的费用。工程费用应划分为: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等,该估算表应反映出相应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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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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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全面反映拟建项目所需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内容,计算依据准确、表现形式符合规定。该计算表应反映出各项费用的名称、计算式、金额、计算依据及必要的说明等。各项费用的计算应结合拟建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已经有合同或协议明确的费用按合同或协议金额计列;无合同或协议的费用以国家和行业部门、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现行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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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资金筹措
|
|
12.2.1
|
投资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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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表格的形式反映出项目分年度的投资计划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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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
资金筹措
方式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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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说明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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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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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
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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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说明财政部门为该项目拨款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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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2
|
社会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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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说明社会有关单位为该项目筹集的资金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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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3
|
国内外
捐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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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说明项目得到的捐赠资金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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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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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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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说明项目得到的个人出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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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5
|
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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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说明项目需要向银行借款的数量和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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