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网友咨询: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中6.2.5“线性工程穿越生态敏感区时,以线路穿越段向两端外延1km、线路中心线向两侧外延1km为参考评价范围。
”,生态导则关于生态敏感区的定义中未明确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请问公路项目穿越基本农田保护区是否属于穿越生态敏感区的情况?
回复:
   您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3.3,生态敏感区包括法定生态保护区域、重要生境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
其中,法定生态保护区域包括: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等规范性文件划定或确认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重要生境包括:重要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迁徙鸟类的重要繁殖地、停歇地、越冬地以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等。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 回复时间:2022-07-28
分享至 : QQ空间
收藏

0 个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