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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HW12染料、涂料废物,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
最新的危废名录里面已经明确表示不包括水性漆了,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性漆水渣和水性漆桶是否不需要进行危废鉴定,当作一般固废处理?
回复:
   您好,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制组就《名录》编写的解答材料提及,根据危险废物的法律定义,列入《名录》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未列入《名录》废物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也属于危险废物。
本次修订删除的废物,以及《名录》中用括号注明的“不包括…”的废物,均属于未列入《名录》的废物。
对于这些废物,若不能通过工艺分析等排除其存在危险特性,则需进一步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等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详见http://www.craes.cn/glzc/202012/t20201223_814505.shtml。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 回复时间: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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